学习产品的本质是什么?学习产品的本质,是促进知识的传播与落地。
知识本来就是存在的,只是我们通过探究、萃取、梳理将其呈现出来,然后去传播和落地。传播解决的是让更多人“知道”的问题,而落地解决的是让人“做到”的问题。
一、什么是学习产品?
什么是产品?产品是满足用户需求、解决用户问题的载体,是一系列功能的集合。建构主义代表人物之一戴维·乔纳森认为学习就是要解决问题,因此,学习产品也在解决问题和需求。
狭义的学习产品,也是知识的最小载体,是课程(包括微课),其自然属性就是传播,不传播就没有意义;而广义的学习产品会包括为促进知识传播和落地的一切工具、平台、系统,及解决方案。因此,我认为微课录制工具、在线学习平台、学习项目都属于学习产品。
我们进一步可以将学习产品分类为2B的学习产品和2C的学习产品。其区隔方式有两种,一种是谁付费,如果是企业(组织)付费,就可以称之为2B的产品;如果是个人付费,则为2C产品。但还有另一种区分方式,即学习后的价值是产生于组织还是个人,比如现在流行的总裁班、创业营,其面向的是企业创始人或高管,往往是个人买单,从交易形式来看是2C产品,但从其价值受益方来看是2B产品,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为2C2B产品。
为什么要这样细分?因为从获取知识的主体来看是个体,但从落地的主体来看是组织。比如创始人学习了一门流程型组织的课程,但要将企业打造成流程型组织,仅靠创始人一人是束手无策的,其挑战是如何发动整个组织推进变革。因此,这类产品从交易模式上属于2C产品,但从学习的本质来看,还是2B产品。
反之,如果是亲子教育、两性关系、心智成长等课程,不管是个人付费还是企业为员工采购,但其受益方都是个体,显然是纯2C产品。
二、从2B产品来看企业培训的挑战在哪里?
2B学习产品的复杂之处在于,客户和用户的不统一,传播和落地的不同步。
客户是企业方,他们付费且是对产品的最终评价者,用户是员工,他们要直接使用这些产品。那谁来代表企业方?一是企业一把手;二是员工上级;三是人力资源部。而他们对于学习产品的诉求显然有差异。
进一步看,企业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大差异,原则上都可以通过知识的应用或探究来解决。
从吉尔伯特工程模型来看,组织中大部分问题不是个人问题,如果是组织的问题,比如解决的组织流程问题、数字化转型问题,显然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最后的决策者是企业高管,是最终客户,而人力资源部可能承担的是采购者和项目推进者的角色;如果是纯个人技能问题,那客户则是学员上级,用户是学员。
如果将学习产品定位为一次课程,只是限于一次课程的交付,这仅仅是知识的传播,其采购的决策链条并不这么复杂。但从解决问题的角度,则不仅仅要考虑知识的引入和传播,还要设计落地环节。
所以,学习产品设计的根本是,如何解决企业的问题,而非仅仅传播知识。
作者:张立志
来源:组织学习与进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