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训需求分析是被动支持还是主动出击、是简单归纳还是找出事实,这既是态度问题也是专业问题。企业内部有相当数量培训无效的原因是需求分析错了,导致培训在错的方向上勤奋努力,结果就是培训做了,但问题依然存在。我认为需求分析有五个认知鸿沟要跨越,只有跨越低层次认知水平,才能让培训“柳暗花明、对症下药”。
01
不是事务性工作
而是咨询性工作
一定要区分支持和咨询,培训需求分析不是事务性工作,而是咨询性工作。要跨越“机械式”的支持,迈向友好协商的地带。
“业务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”是一种问题思考上的懈怠,引用一句资深培训人的话“业务部门应该提业务需求,培训部门应该提培训需求”。遗憾的是,培训经理往往接收的是业务部门直接提的培训需求。
而我们一错再错的做法是直接给予课程、讲师、资源的支持,仅把培训作为一项支持性事务,不对需求的合理性加以分析,结果注定无效,久而久之,培训不再被看好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这和两个不成立的假设分不开。
第一个假设:业务经理认为“需求是合理的”且培训经理认为“业务部门是想清楚了的,否则怎么会提出来呢,况且我也很难拒绝。”
事实上在业务部门面前,我们是培训问题的专家,有义务帮助其纠偏培训需求,要大胆设想“是否培训做了问题就解决了”,若不是这样,那就要回到解决问题的初心。
第二个假设:“既然业务经理已经提出明确需求了,我负责支持就好。将来没有效果,也不是我的错。”
这种想法多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,不敢承担更大的责任。其实“借助培训解决问题”是培训部门和业务部门是责任共担的,培训若无效,培训经理至少有50%的责任。
所以,需求分析阶段,培训经理应与业务经理共同协商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、基于什么判断要开展这样的培训、训后学员做什么、要解决问题是否仅有培训就够了。
02
不是推荐培训
而是找有效方案
问题和方案不同,培训需求分析不是推荐培训,而是找出有效方案。要跨越“培训领域”的专业,迈向解决问题的专业。
我们常说“不要拿自己的专业跟业务死磕”,的确不必与业务部门大谈“成人学习理论”“心理学”“行动学习”这些专业术语。但很多培训经理总想回到擅长领域,一旦获取有关“知识技能”的词汇,就立刻与业务经理确认,紧接着对号入座安排培训,大谈熟知的课程和讲师。这种做法是在颠倒因果,当未搞清真正的问题是什么时,就直接跳到解决方案做决策,这样做是极其不可取的,切忌一上来就横加判断给方案。
培训经理无论面对谁,都应先定义问题、找出根因,最后找寻方案,之所以这样做有两个理由。
一是,业务经理未必真正知道自己的问题根因,或者他们总想避重就轻,通常会采用那些容易想到的而非更有效的手段。
二是,培训经理应该找出解决方案和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,找出解决问题的充分且必要条件,“知识技能态度”或许只是一个部分,故而培训可能是有效手段、可能是“组合拳”之一、也可能是无效手段。
需要注意的是,要区分不同角度的“专业”的概念,培训经理多认为是“培训相关理论”,而业务经理多认为“是否帮助他们解决问题”。
03
不能人云亦云
要透过现象看本质
现象和本质有根本的不同,培训不能人云亦云,而应透过现象看本质。跨越先入为主的武断,迈向严密推理的逻辑思考。
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冷静理性的头脑,这是培训经理很难得的素养,可靠的结论不是那种折中的或更为人所接受的结论,而是有事实和数据依据、令人无法辩驳的结论。现象是问题的表现,本质是问题根源。
培训经理应做两个方面的工作,一方面倾听了解业务部门的需求和问题表象,另一方面需要寻根究底、追本溯源、找出表面问题背后的根源。
以我主持的产品经理工作坊为例,最初业务负责人提出进行“文案写作”培训,原因是“产品新功能发布后内部用户使用率低”。
后来经过深入接触调研,发现这个培训需求与现实是不符的,造成新功能使用率低的原因是用户不理解新功能有哪些好处。
为什么用户不理解?
很简单,产品经理对新功能的好处没有讲,没有讲的原因是产品经理对新功能发布的用户价值意义理解不足。
面对这种情况,最后我的建议不是开展文案写作培训,而是进行一次对新功能发布的目的意义的集体探讨,在这个探讨基础上再共创一个说明新功能的用户益处的叙述结构。当天将工作坊结果应用在新功能发布上,很快就得到了内部用户的褒扬,使用率得到了提升。
有句名言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”,一个结论可靠与否不是听谁说了什么,而是经过实地调查研究后可以通过“因果关系”链条推导出来的。
04
不是简单的信息概括总结
而是尊重以事实为依据
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一定不能划等号,培训需求分析不是简单的信息概括总结,而是尊重以事实为依据。要跨越“表面信息”,迈向对事实的阐述。
多数培训经理擅于把接收到的需求信息进行提炼归纳总结,却往往忽略事实的部分。
第一,切忌凭主观判断做决策。
与培训需求有关的问题只是问题的一种,通常在大量的信息内容中,一部分是事实的演绎和主观判断的内容,另一部分是事实本身。所有“凭感觉出来的主观判断和结论”都应该被悬挂、查证后再办,我们应该首先做的是还原事实本身、找出问题发生的上下文场景,再去验证最初的结论是否客观理性、是否遵循事实为依据。
第二,用事实佐证结论。
比如像“员工绩效差,需要提升技术能力”这样的阐述,员工绩效差可能是事实,因为有数据佐证。
但需要提升技术能力的结论是怎么来的,要达成高绩效,那么提升技术能力是否为关键因素?
我们知道提升绩效有很多因素,且在以往团队中高能力、低绩效者大有人在。如果没有事实佐证,很多的假设是不成立的,应从事实出发,具体问题具体调查和分析。
事实和逻辑是不同领域专家沟通的“桥梁”,培训经理应先实事求是、保持逻辑,再基于这种原则与业务经理一起“寻根究底”。
05
交付的不是精品课程或项目
而是干系人期待的结果
课程不是结果,培训交付物不是精品课程或项目,而是干系人期待的结果。要跨越对“课程交付”的承诺,迈向“满意结果”的交付。
培训经理交付结果的过程包含课程和讲师,但最终要对预期结果负责。
第一,课程和讲师是过程,它必须能促进期待结果发生。
不能用课程满意度代替期待结果,因为课程满意度仅限于课堂的评价,若无法在训后会带来期待的结果,那么课程是无效的,况且这个结果不是由学员来评判的,而是由需求提出方来评判的。
试想纵然我为销售经理们安排了方法论培训,学员掌握的很好且评分很高,但实际工作中不具备应用的环境,改变不会发生,期待结果亦不会出现。
第二,知识技能必须成为满意结果的必要条件。
试想我给消防员安排了一次厨艺知识的讲座,就课程内容而言学员都能熟练烧菜,但这个技能对于消防员而言是需求方期待的结果吗?!这就如同“南辕北辙”所讲的马车很好、马夫很熟练、盘缠很多,跑得很快,但方向错了。
培训经理应扪心自问“假如把课程比作产品,产品自身质量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,使用产品后用户会做什么,会带来什么结果”。
第三,培训经理要对“ROI”负责。
一次培训或一个项目,它既花了时间又投入了人力和成本,却没有带来干系人期待的结果,试想干系人会怎么想?
从商业角度看,任何企业投入都要有回报的,若不能带来价值,那是培训经理的失职。
所以,我们承诺的不只是课程交付,更是期待的结果,先以终为始,再以始为终,找出期待结果应在需求分析阶段完成。
最后,送给大家一张《课程需求定义表》,旨在建立培训与要解决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、澄清业务期望结果,确保未来的培训以解决问题为中心而不是以知识为中心,确保课程开发的方向。
来源:培训杂志
作者:李宏兵